日期:2020-02-06 點擊:
新型冠狀病毒正在全國多個地區發生,有人身先士卒,前往一線,也有人在后方散播恐慌情緒,造謠散謠。比如“鹽水漱口防病毒”“和高度酒可以殺死病毒”“病毒可通過握手傳播”......微信群、QQ群里一些群員以為的“善意提醒”實際上都是在變相散布謠言。移動網絡的便利導致各式各樣的謠言在各種互聯網群組里發酵擴散,一不小心便“三人成虎”造成群眾恐慌。
(網絡安全)
小編提醒,群員隨意散布未經核實的謠言,要擔責。同時,群主也應積極履行責任,不讓微信群成為不實信息的“發酵池”。
2017年9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平臺建立的,用于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絡空間,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
《規定》要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治理需要政府部門、互聯網企業、社會公眾等多方參與,健全完善輿論監督、社會評議、投訴舉報等手段,不斷推進行業自律規范,共同構建良好網絡生態。
也就是說,微信群不是私密空間,需要適度監管,群主也不是“閑差”也應積極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自覺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因微信群里出現有關疫情的不實信息,已有多名群主被約談、批評。
1月26日,河北省邢臺市威縣網信辦和威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某單位微信群中有人散布疫情謠言。經查,違法嫌疑人王某于當日晚19時11分,用其妻子的手機將內容為“王目村已經有一個確認而且死亡的,一定要重視,我們村已經封路了”的不實信息發送到其妻子單位的微信群中,造成惡劣影響。王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縣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1月30日上午,威縣網信辦依法依規約談了在某微信群群成員散布疫情謠言而未履行群組管理責任的群主王某某,縣網信辦對其違規行為進行了普法教育,并提出嚴肅批評。
1月26日,貴州省遵義道真籍居民韓某某在微信群“樂享道真福利群3”內散布疫情謠言,后被群成員韓某轉發到其他微信群內,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民警對韓某某進行了教育訓誡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對韓某和“樂享道真福利群3”群主姚某進行了訓誡。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